相信大家現在在購買食品時都會留意多了食物營養標籤和生產日期,但通常都會有兩個不同的日期,分別代表過期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究竟兩者有何分別,今堂將會解釋一下。
過期日期是指該食品在此日期後食用有機會因為微生物等在食品內產生一些毒素而不適合食用。這是關乎食品安全問題。
最佳食用日期則是指,該食品於此日期後食用,可能會影響了食品質素,但在適當保存下,仍然可以安全食用。這是關乎食品質素問題。例如方包,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方包可能變得又乾又硬,但可能仍然是可安全食用的。
所以過了最佳食用日期,或者還可以食用,但過了過期日期,不建議食用,就要拿去堆肥或棄置。
為了減少浪費,鼓勵大家只買所需和能短期內消耗的數量,以及多檢查家內食品存貨的過期日期,先使用較接近過期日的食品。
如果有快將到達過期日期(7-14日前)的食品,但預計自己無法全部食用的話,亦歡迎聯絡救食組織接收,將食物資源重新分配到其他人手上,也可減少浪費。
備註:圖中E為過期日期(Expiry),BB為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